问题 | 借钱不还把信任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债权人对借款人的信任遭受借款却未按期归还这一行为所破坏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债权人可依法请求借款人根据双方约定支付逾期利息。
若借款人对此表示拒付,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款人归还借款本息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在诉讼进行期间,债权人应当提交借款合同书、银行转账凭证以及催告还款函等相关证据,用以证实借贷关系的确立及借款人的违约事实。 倘若借款人依然未能履行还款责任,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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