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了无效的借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签订的是无效借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订立之初起便丧失了法律约束力。
也就是说,一旦借据被判定为无效,那么该借据在法律意义上自始至终没有诞生过任何效果。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百五十七条明文规定,当民事法律行为宣告无效之后,行为人因该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将需无条件予以偿还。 假如借据无效,借款者应当归还所有借出资金; 如无法全部偿还或者并无偿还之必要时,应以货币形式进行折价补偿。 若其中一方存在过错,则应对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负责赔偿; 倘若双方均有过错,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若签订的借据被判定为无效,借款者必须归还借款,如有必要,可请求以货币形式进行折价补偿。 若借款者拒绝偿还或补偿,可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例如发起民事诉讼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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