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其应依照约定义务或相关法规向出借人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倘若借款人在满一年之后仍旧无法偿还欠款,出借人便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倘若借款人对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根据该法律条款,人民法院有权采取诸如限制出境、将其失信行为录入征信系统以及通过媒体公开披露其不履行义务等多种强制性手段,以促使借款人尽快履行债务。
因此,当借款人在满一年之后仍然未能偿还借款时,出借人完全有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获得胜诉判决后采取必要的执行措施,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