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没写自己名字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欠条并未明确记载债务人之姓名,然而债务人认可其负有借款义务的事实,当事人即可提供自身所做出的相关陈述为证据。
此外,若有诸如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言等其他类型的证据,亦可一并呈交给法院作为证明依据。 庭审过程中,由法官对全部证据进行全面审查与评估,从而判定是否真实存在债务关系。 如果证据尚无法充分证实债务关系的存在,则债务人均无需承受偿还该款项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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