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欠条的纠纷中,如果并未在其中明确标注出关于违约金的具体规定,则当事人有权利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自行与对方进行协商,以确定是否需要添加或者调整相应违约金的数量以及具体的计费方式。
而若双方在谈判过程未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或者相关仲裁机构提交诉讼或是仲裁申请,要求这些司法机关和机构就实际所遭受的损失状况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金额。
同时,若在欠条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明显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那么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度的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