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借贷关系中所涉及的借据被确认为无效,则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相关规定处理。
具体而言,在这种情况下,鉴于行为人通过此种无效行为所获取的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归还。
若无法实现返还或无须进行返还时,则应对其进行价值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倘若其中一方存在过失,那么他/她就应该对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负责赔偿;
反之,若双方均有过失,则应各自承担与其过失相适应的责任。
因此,若借据被判定为无效,借款人便需将借款如数归还给出借人,同时,出借人也应将可能存在的利息(若有)一并返还。
若其中一方存在过失,则应按照过失程度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