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利息还算吗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如若借款人未能依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根据该法典中的第六百七十四条之明确规定,作为借款人需严格遵守原先所订下的协议,按照原定日期支付利息。
针对借款期间较短不足一年的情况,应在归还借款的同时一并支付所有的利息; 而对于借款期间超过一年的,需要在每个完整年度结束之后支付相应的利息,而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部分,也应该在偿还全部借款的时候同步支付。 假使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无法如期归还款项,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六百七十六条相关条款,作为借款人同样有义务按照之前商定或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假如借款人以各种理由拖欠借款不予还款,且未支付原先约定的利息,作为债权方方可依法请求对方尽早支付利息费用,并且在上述情况下要求额外支付逾期利息。 倘若借款人依然不接受此种诚挚建议,债权方可依照法定程序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款人全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原本约定的利息以及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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