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货款争议问题,即便是没有书面的借据或欠条,原告依旧有可能通过搜集到的其他相关证据,来证实自身所提出的主张。
原告可以利用各方当事人所做的描述和说明、赋予的证词与证言、以及各类的电子或书体会产生的记录等等,用以证明实际存在的货款交易和作为债务人的被告所负担的那部分欠款事实。
倘若原告由于各种客观因素导致未能亲自收集此类证据,他们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协助进行调查并收集。
人民法院将会对所有的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与核实,以便确定案件的真实情况。
因此,即便没有书面的欠条,只要原告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所主张的内容,那么他便具备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