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涉及亲属之间的借贷行为,尽管双方并未签署书面的借据,借款方仍负有举证义务以证明其主张的真实性。
尽管借据作为借款关系的直接证据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无借据存在的情况下,借款人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其与出借人之间确实存在着借款事实,例如:借款人本人的陈述、相关人员的证人证言、银行转账记录、录音录像等凭证。
若借款人无法亲自获取此类证据,人民法院有权进行调取和审查。
因此,即便双方并未签署书面借据,只要借款人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其与出借人之间确实存在着借款关系,那么在法律层面上,法院亦可以依据上述证据来确认事实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