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借据诉讼方面,有效的证明材料不仅限于以下列举的几种类型:首先是书证,具体表现为借据本身,它能够明确借款的具体事项以及金额;
其次,电子数据也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等,这些都能证明双方在借款前以及之后的沟通过程,进一步印证借款的真实性;
此外,证人证言同样具有说服力,若有相关人员见证了整个借款过程或者还款状况,他们的证词便可被视为直接有力的证据;
当然,当事人的自述也是可以参考的证据之一,无论是借款方还是出借方,对于借款事实的客观叙述都是有用的。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上述证据均需经过法庭的认真审查和核实,经得起推敲认证后方可作为定案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理应尽可能地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辅助自身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