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的欠条利息应如何计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审议借贷欠条中关于利息的规定时,需要遵循双方事先通过书面形式协商制定的条款。
然而,如若欠款之时并未对此事进行详细约定的情况下,针对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行为,通常被认为无须支付利息。 而对于非自然人之间因付款利息而出现争议的问题,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且也无法就相关事宜达成额外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则需按区域或依据当事人进行交易的方式、交易惯例以及市场利率等多种因素来综合考虑并判断如何界定利息的收取标准及金额。 当然,若借款方未能按时还款,贷款人有权根据实际逾期状况向债务方提出逾期付款利息的要求,而由此产生的利息需参照银行当前运营时期内的基准利率进行计算和收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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