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债子还有法律依据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合同相对性”这一基本原则,在借款关系得以确立之后,除非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进行变更,否则该约定将充分具备法律效力,且在此阶段内,偿还债务之人仅能明确界定为借款合同签订当时的贷款方或借款人。
据此可知,在法律层面上,所谓的“父债子偿”通常并不被认为是合法且可获得法院认可与支持的行为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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