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个人借条的错误写法有哪些 |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个人借条的错误写法如下: 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借条名称,如写成欠条; 2、借款的用途用于非法途径的; 3、借款金额大小写不一致; 4、以“收”代“借”; 5、财物不分; 6、自书借条; 7、两用借条; 8、借条不写息。 借条是由债务人来进行书写的,在书写借条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格式来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写上落款时间的话,但是借条的内容有表述清晰,那么双方的权益同样也是可以得到保障的,因此借条没有落款日期也是属于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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