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还部分借款,剩下的借款怎么写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借款还了一部分剩下借条的书写可以借鉴以下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将把借条收回,按照新的款数写借条;
第二种是,由收款人写一个收条,原来的借条不变; 第三种是,可以在原来的借条上注明已经还款数,然后签字。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贷款人可以和借款人约定借款的利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的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如果不作利息约定,则视为无息借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