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法院受理欠债的条件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法院不受理的欠条有:
1、8周岁以下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书写的欠条无效;
2、在欠条不是欠款人的真实意思;
3、恶意串通第三人利益的欠条;
4、欠条中的内容违法,欠条中没有欠款人本人的签名或者他人伪造欠款人签名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9 19: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