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购股权能否不承担之前的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能。
律师解析:
1,收购公司的股权而不承担收购之前公司的债务,需要原公司债权人的认可,并签订协议。
否则,作为公司的股东,需要以其出资承担责任。 2,和原公司的股东签订内部债务承担的协议。 虽然该内部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和善意的第三人。 但在股东之间有法律效力。 自己承担原公司的债务还款责任后,可以向签订协议的原股东追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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