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执行车辆扣押流程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流程如下:
(1)审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填写强制执行证; 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 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 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 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 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 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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