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50元就能起诉欠钱不还的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起诉一位拖欠债务者,主要需具备以下几个关键性要求及前提条件:
首先,原告须以自身利益直接相关为依据参与此案; 其次,必须拥有明确的被告等诉讼相对人信息; 第三,原告需提出具体明确的诉讼主张,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及事实支持; 最后,所涉案件须属于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权范围之内。 至于50元的诉讼费用,这只是随之提起诉讼时必需向法院交付的必要款项,并非原告得以启动起诉程序的先决条件。 所以,只要以上各类要素均能满足,那么即便仅花费50元的诉讼费用,亦可对拖欠债务者正式提起诉讼申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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