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界定中,夫妻共同债务涵盖了夫妇分居期间所负债项,然而若是有确凿证据显示这些债务并未投入到夫妻的共同生活,仅属于个人单独承担的债务范畴,便不在此列。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乃是为了满足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需求所负担的债务。 此类债务主要源自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必要支出,以及对于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权、收益权与处置权等方面带来的债务压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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