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算作夫妻共同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两人在财务上发生牵涉时,以下情况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如系夫妻双方向同一笔债务签字确认或其中一方在财产活动完成后对其进行追认,即构成了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意愿;
其次,如果某一方在婚姻关系仍持续期间,以自己的名字对外背负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这份债务同样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后,若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背负了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之外的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实该项债务是被用于共同的生产经营,那么这笔债务也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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