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此类情况下,负债应被视为夫妻共同之责,若超出特定范围,则应归因于个人债务:首先,当夫妻二人共同签署协议或其中一方在事态发生后予以追认,这代表了他们共同持有的信念,由此产生的债务也应被视为共同承担;
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中的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保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的债务,可被视为共同责任,但须注意这仅限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
另外,第三种情况是,尽管债务是由夫妻中某一方以个人名义签订的,但若债权人能证明此举是为了共同生产经营所需,那么这项债务亦应被视为夫妇双方所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