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面部外伤后所遗留的伤疤在伤残评定中有十个等级分类,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和第二级别对应的标准包括:
首先,对脸面部造成严重毁损,且满足表B.2中相关标准中的第二级别伤残之一的要求;
其次,需要在全身范围内形成高度严重的创伤性疤痕,占据身体表面面积比例要大于等于百分之九十,并伴随着脊柱以及四肢大型关节活动功能几乎完全丧失的状况。
然而,若是达到第二级别的情况,即是在全身造成高度严重的创伤性疤痕,其占据身体表面面积要超过百分之八十,并且四肢大型关节中有三个甚至更多的活动功能受到限制;
最后,若表面全部被瘢痕组织覆盖或者进行了植皮手术治疗,且伴随有严重的毁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