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残疾人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义项中所述之“残疾人”特指在身心方面,如心理、生理以及人体构造与功能发生严重损失或产生显著异常的人们;或者指那些在某些组织或器官上失去了全部或大部分正常活动能力的人士。
这些人群涵盖了诸如视力障碍者、听力受损者、言语表达困难者、肢体残缺者、智能不足者、精神疾病患者以及多种残疾类型的群体。 关于残疾的具体标准,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进行明确规定。 在此,我作为一位身患残疾的人士,无法如同健康之人那样从事常规工作或外出务工以获取收入。 目前,我所面临的生活状况极为艰辛。 鉴于此种情况并非长久之计,故特向贵国政府提出申请,请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以便于我能够维系未来基本的生活需求,恳请政府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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