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抚养费问题可以在原告法院立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抚养费的纠纷,通常能在原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去立案。
你看,法律有规定,要是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那就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被告的住所地跟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是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 这里说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从离开住所地开始,一直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公民住院就医的那个地方可不算。 要是被告的住所地很明确,而且在别的法院的辖区内,那原告就可以向被告的住所地法院去立案; 要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在原告的法院辖区内,那就在原告的法院立案就好。 这样规定,真的特别方便原告去起诉,也有利于法院进行审理,能更有效地保障子女在抚养费方面的权益,让那些为了子女抚养费而烦恼的家长们能更顺利地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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