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上的抚养费可以协商多给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关于抚养费这一块儿是可以商量着多给一些的。
当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他们有权利去协商子女抚养费的具体金额。 只要这个约定不违背法律的规定,也不违反公序良俗,那就完全可以按照双方的意愿,把抚养费的数额约定得比法定标准还要高。 咱都知道,法律规定的抚养费,通常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负担能力,还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的。 要是双方都商量好了,一致同意多给抚养费,那这可就是他们真实内心想法的一种体现,并且只要不伤害到子女的利益,一般来说都是有效的。 不过,如果之后有一方的经济状况发生了特别大的变化,导致很难再继续支付那么高额的抚养费了,那另一方就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去请求适当地调整一下。 总而言之,离婚协议书上的抚养费是可以协商多给的,不过得是以合法、合理,并且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基础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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