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用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要求提起诉讼,通常您所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第一点,需要填写详细清晰的起诉书,将双方当事人的原始资料、离婚要求以及主要论据等信息详细列明。 其次是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户籍登记册及婚姻证书的正本及其复印版本。 再次,需要具备证据来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例如家庭暴力、婚外情、长期分居等方面的证据。 此外,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权问题,则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户籍登记册,同时还需要提供有关抚养能力和条件的证据。 最后,如果涉及到财产分配问题,那么就需要提供详细的财产清单以及相关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比如房屋所有权证、汽车行驶证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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