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有外遇离婚孩子法院怎么判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裁判中,针对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判案过程中,法官会综合多项因素进行深入评估与考量。
尽管女方是否出现婚外情在某些案件中可能构成重要的参考要素之一,然而它绝非作为唯一的决策依据。 通常情况下,法官会优先关注并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例如孩子的年龄、所处的生活环境稳定性、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及经济状况等等都会纳入考虑范围。 当涉及到尚处于婴儿期或幼儿阶段的儿童时,法院判决往往更倾向于将其交由母亲抚养。 但是,若是女方的婚外恋行为有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效应,亦或是男方能够提供更为优越且适宜的成长环境及条件,那么再次发生变更抚养关系为男方承担抚养责任的可能性将有所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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