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抚养权的变更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首次解决双方无法对变更抚养权事项达成一致共识时,首要步骤是首先进行双方之间的协商对话过程,以便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在此基础上可以共同拟定并签署变更抚养权的相关协议。
然而,若经过多次协商仍未取得任何进展,那么其中一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交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依据子女的实际年龄、个人意愿、以及双方各自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虑,以决定是否同意变更抚养权。 例如,法院可能会重点关注哪一方能够为孩子创造出更为稳定且有利于其成长的生活环境。 此外,提出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即变更抚养权对于孩子的利益将会更加有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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