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的执行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事项的审判处理中,有关于孩子抚养问题权益的实施情况,这类问题通常会综合考虑新生儿年龄段、家长双方的实际养育能力及各项条件状况以及幼儿自身的主观意愿等多方面因素来做决定。
假如法院最终判决某一方家长拥有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另外一方应当严格依据判决结果履行相应的抚养费用支付责任,同时确保其探视权利得到切实维护与保障。 如是若一方未能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相关义务,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利依法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在此环节,其执行过程将始终把孩子的最大利益作为最优先的考虑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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