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因离异而产生抚养权纷争的过程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的核定向来都是一项至关重要的议题。
这其中的要素考量甚为复杂且深入,主要涵盖了诸如父母双方面临的财务支撑以及子女的现实生活所需,同时还必须充分顾及地区整体的生活水准等等。 依照惯例,若父母一方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对子女承担的抚养费用便可以按照其月度总收入的20%~30%这个标准范围内予以支付。 若是负担抚养的子女数量在两名以上,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比例则可以相应地适当地提高,然而总体而言,这个比例绝对不得超出该父母月总收入的50%。 至于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则需要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情况,参考上述的比例原则来确定具体的抚养费用额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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