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浙江省内,夫妻离婚之后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的金额,通常是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确定的。
一般而言,若父母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用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支付。
然而,如果父母需要同时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他们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比例则可以适度地予以提高,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一比例不应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他们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金额则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依照上述比例进行相应的计算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