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娃儿一岁半离婚法院怎么判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普遍的情况来看,针对一周岁半大的儿童,法院在裁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往往会偏重把孩子判给其母方。
这主要是由于孩子年纪尚轻,对亲情的需求愈发强烈,更倾向于得到母亲无微不至的关怀照料。 然而,如果母亲存在着不适宜抚养孩子的状况,例如身患严重疾病、具有不良生活习惯、缺乏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等等,那么法院也有可能将抚养权判归父亲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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