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是判给谁抚养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纠纷中关于孩童抚养权利归属问题的裁决过程中,法院通常会全面深入地考虑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儿童的岁数、各方当事人的抚养能力与条件以及孩子自身的意愿等等。
如果属于未满两周岁的婴幼儿阶段,此类情形下的抚养权一般倾向于判归其母方享有; 若处于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的儿童时期,则需依据双方各自的实际状况进行判断,以确保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决定为基础做出裁决; 而对于年满八周岁的儿童而言,就必须尊重他们个人真实意愿予以考量并做出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