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变更之诉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抚养权变更之诉时,一般的情况下需要准备如下所需材料:
1.书写一份严谨而详细的变更抚养权起诉状,其中需明确列明原被告双方的个人身份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 2.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自身具备更为优越的抚养条件,如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适宜儿童成长的居住环境及提供优质陪伴与教育资源的能力等方面的证明文件。 3.收集并整理出对方不适合继续担任监护人的相关证据,例如存在不良生活习惯、对子女实施虐待行为或经济状况严重恶化等方面的证据资料。 4.若子女已年满八周岁,则需考虑听取其本人的意愿意见,因为这将对于案涉抚养权的最终归属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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