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费起诉应该到哪里的法院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抚养费用方面的诉讼请求时,法院的管辖范围通常以被告的住所地为准。
然而,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常居地并不一致,则应由该被告的常居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这里所提到的“常居地”,是指公民自离开其原住所地之日起直至起诉之时为止,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区,但在此期间内,公民因生病或其他原因而需要住院治疗的地点则不在考虑之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