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小孩抚养费用多少合适一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数额,必须全面衡量诸多要素,包括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
一般而言,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用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来计算。 若需同时抚养两名或以上子女,则抚养费用的比例可适度上调,但最高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则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为参考标准,并参照上述比例进行合理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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