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离婚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农村地区,夫妻离异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育费用金额原则上会参考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计算,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所在区域的一般生活水准等要素。
倘若父母其中一方具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那么抚育费用通常可以依照每月可支配总收入的20%-30%作为标准进行支付。 然而,若需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的抚育责任,则相应的比例可以适度提高,但最高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若父母双方均无稳定的经济收入,那么抚育费用的具体数额便可以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例进行估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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