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期间小孩抚养费怎么给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处于分居状态下的夫妇,即使其中一方并没有直接参与到对子女的日常照料和陪伴之中,也依然具有向子女提供抚养费用的法定义务。
关于抚养费用具体数额的设定,可由夫妻双方进行友好商讨,如若未能达成共识,则需提交至法庭,由法官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所能承受的经济压力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裁定。 在此过程中,法官会充分参考并权衡未承担养育职责方的正常经济收入,参考范围通常在该方每月总收入的20%-30%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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