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完成婚姻关系解除之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是不得被轻易剥夺或免除的重要责任之一。
作为父母亲,有责任及义务去履行对属于自己血脉中的孩子进行抚育照料这一职责。 对于子女成年之前所需的抚养费用支付,关键是为了能确保他们能够拥有充足的生活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促进其身心健康茁壮地成长与发展。 若出现任何一方拒绝承担抚养费用的情况,必将对孩子的权益产生直接的损害与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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