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离婚小孩抚养费怎么给对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法庭做出裁决决定离婚之时,对于孩子抚养费用的给付数额与支付方式,将会根据诸多复杂而又重要的因素进行周密的分析与评估后,方能最终确定。
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实际生活所需、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社会的实际生活水准等。 若父母一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所需要承担的抚养费用便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进行计算并支付。 然而,当父母需同时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时,其所应支付的抚养费用比例则可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这一比例不应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他们所需要承担的抚养费用数额则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再按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得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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