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针对年满两周岁以下之子女,法院在裁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通常倾向将孩子判决由女方进行扶养。
这是由于此类年龄段的幼儿正处于成长初期,身体与心灵都处于相对脆弱的阶段,对母爱和安全感更为需求迫切。
然而,当存在女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重大因素时(如身患重病及有不良嗜好等),法院亦可酌情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男方所有。
至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倘若女方已经实施了永久性节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同时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女方又没有其他子女,而男方则拥有其他子女,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法院也会优先考虑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