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谁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未承担亲自照顾未成年子女责任的一方需要承担提供抚养费用的义务。
抚养费用的主要用途在于确保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接受教育以及确保其身心全面发展方面所必需的开支得到充分保障。 而具体的抚养费用的金额与支付周期,则会依据双方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最终确定。 若双方能够就此达成共识且协议内容合法有效,那么便应依照该协议履行相应职责; 倘若未能圆满解决相关问题,那么有关争议应当交由地方法院裁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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