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到多少岁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用通常需支付至其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即十八周岁为止。
然而,若是子女在已经达到十六周岁且尚未成年的阶段中,其所获得的劳动收入已成为主要经济来源,并且能够保证在当地享有基本生活水平,那么,父亲及母亲便可以暂时停止提供必要的抚养费用。 除此之外,若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是却由于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自身无法独立生活,例如还在就读于高中以及以下阶段的学历教育,又或者是正在遭受因为失去或者部分失去工作能力等原因所带来的困境,使之难以正常生存,家长们仍然负有法律责任继续提供必要的扶养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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