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几年还能要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达成解纷共识进行离婚处理之后,特定前提之下,无论过去数年,亦可有法律权利索求抚养费。
例如,若离婚后一方始终未能按照约定向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或者由于孩子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开支大幅度增长,导致原先商定的抚养费无法满足孩子日常生活所需,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孩子年龄是否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即18岁),抑或已经成年却无法独立生活,均有权请求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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