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抚养孩子到多少岁最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通常情况下将抚养孩子的年龄延长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极为适宜。
众所周知,十八周岁通常被视为孩子步入成年阶段的重要标志,此时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上的独立生活能力以及自我决策的意识。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例如孩子仍然处于接受高中及其以下阶段的教育过程中,或者由于非主观因素导致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至于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时,那么抚养责任有可能需要适度地予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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