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什么时候给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抚养费用款的起始日期常常自离婚裁决文书宣告奏效之时或者自签署的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日期开始计算。
若未有明确的规定,则通常应立即支付,以确保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及教育所需得到充分满足。 关于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既可选择按月度、按季度亦或是一次性支付等多种形式,具体的支付方式将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或者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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