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扬州地区的离婚案件中,有关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额度一般是基于孩子的真实需求、父母两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合理的计算决定的。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若某一方当事人拥有固定收入,我们通常建议其依照该月总收入的20%-30%的百分比来支付孩子的抚育费用;
对于负有照顾两名及以上子女义务的家长,其所承担的抚养费比例可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其当月总收入的50%。
而针对那些并未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他们所需支付的抚养费用金额则可参考该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以上述比例为基础进行相应的调整。
然而,关于最低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并无固定的标准,还需结合诸多其他复杂的因素对其进行全面的评估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