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权转移可以约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监护权在特定情况下发生转移时,允许由各方当事人通过友好磋商设立相关协议。
然而,此类协议必须符合被监护人的最大利益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任何可能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约定都是不被允许的。 此外,即使监护权已经通过协议进行了转移,原监护人仍然有可能因为被监护人在转移后的行为所引起的后果而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