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精神疾病离婚后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之下,若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侵蚀了当事人的劳动能力与稳定的收入来源,使之无力承担起子女的抚养费用,那么此时家长便无需承受任何的扶养义务给付。
然而,若是所患病症并不十分严重,且其仍然具备着一定的经济基础,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被要求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这便需要依据他们的实际经济状况以及病情的严重程度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