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变更抚养权去哪里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出更改子女监护权的请求时,通常应将此诉求递交至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然而,若被告户籍所在地与其常居地址不符,则应向被告最近一年内持续居住超过一年的地点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常居地址”是指公民离开其户籍所在地后,直至起诉之日为止,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但公民因病住院治疗的场所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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